导热油在使用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在发生一系列的生理和化学变化,质量衰减是不可逆的,使用到一定时间就会报废。报废后的导热油的处置,也视其化学结构不同,来分别处理:
(1)、对于具有特殊高热稳定性合成型导热油(一般都是指L-QD型)而言,因其化学组成相对简单,并且价值较高,达到报废时,只是其中热稳定性较差的组分发生了永久性变化,可以回收再生。采用蒸馏分离的方法或加氢精制方法进行再生处理,将其中部分劣化变质物分离出去之后,其指标又回归到“允许使用质量指标”范围,可以注回原系统继续使用。不可作为商品出售。
(2)、对于报废的矿物油型导热油,因其物质化学组成复杂,报废后油品的分子结构都发生根本变化,变成胶体物或焦质物,难以用“过滤”这一简单的物理分离方法去除。又因其价值较低,也不宜采用高耗能的“蒸馏”这一精制分离方法进行再生,只能报废。
报废后的导热油不可随意弃置,要交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环保公司处置,以免污染环境。
有关专家在标准研究制定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并提醒用户:“目前有些广告宣称,已经达到报废指标的废导热油,加入阻焦剂、酸值修复剂,可使油品恢复至合格。这是虚假宣传,不可靠。也许有些试剂加入后,虽然指标检测结果有所改善,但实际上只是假象,油质并未真正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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