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同的分析检验方法所得出的数据是不具有可比性的!
这是因为石油产品是由组成极为复杂的成千上万种单质形成的混合物,其性能指标是条件值,都是在试验方法标准中所规定的条件下得出的数据,随试验仪器及方法的改变而改变。随着我国石油化工科学技术的引进、提高、完善、创新,石化产品的检验方法和标准也在不断改进,不断更新,每隔几年就淘汰一批检验方法的标准,并代之以新的标准。
有些所谓的导热油的生产厂家,对石油化工技术、标准并不了解,仍然采用早已被淘汰的指标和试验方法标准;更有甚者,根本就无检测设备和手段,而是全盘抄袭其他正规厂家的说明书。
用户若对所购的导热油产品、或索取的样品有疑问,到其他有分析条件的地方重新检测,则应按产品或样品提供单位正在执行的检验方法去分析,同时还要求样品具有代表性、真实性、同一性,这样得出的数据才具有可比性。需要强调的是,即便是这样做,因仪器和分析操作人员的不同,也会产生系统误差或偶然误差。
另外,有的用户用烧杯盛导热油在电炉上加热,来测定闪点;用电冰箱来测定凝点;甚至有的用烧杯加热,以产生蒸汽的温度(也称“冒烟温度”)来判断油品好坏等等……这些土方法得出的数据与标准方法相比照,结论相差更远,不会被采信。而且这种操作也是很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