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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十八:《锅规•释义》第十一章 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
作者: 发布于:2013/10/12 15:00:17 点击量:

 

11.3.2  安全泄压装置

闭式低位储罐上应当装设安全泄压装置。

 

条款说明:新增条款。

 

条款解释:本条款规定了闭式低位储罐压力泄放装置的设置要求。

 

本条款新增了对有机热载体系统的闭式低位排放罐应当设置安全泄压装置的要求。由于只有在闭式有机热载体系统中才会采用闭式低位储罐,所以系统内的压力变化会导致储罐内压力的变化。通常与系统相连的闭式低位储罐具有为系统储存补充用有机热载体和接收系统中排放出的有机热载体两项功能,故无论该闭式低位储罐是否与系统中的膨胀罐或循环回路管线直接相通,该储罐都会储存一定数量用于系统补充的有机热载体和接纳由系统排放出来的高温有机热载体,而且在紧急状况下排放出的有机热载体温度、数量及其成分均不可预测。该罐内的压力则会随着所接纳有机热载体的温度、数量及其成分的变化而变化。为了防止系统内高温有机热载体被大量排入罐内时该罐内的压力超出其安全控制压力,需要在该闭式低位排放罐上装设安全泄压装置。此外,储罐内储存的冷态有机热载体可能会含有水分或低沸物,当循环系统内的高温有机热载体被排放至储罐时,罐内的冷介质会膨胀或发生汽化,造成罐内压力升高。故本条款规定闭式低位储罐应当安装安全泄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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